四川省對疫情防控急需項目開辟環評審批“綠色通道”
發布日期:2020-02-09 19: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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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日報》
近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時期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日前印發,要求對疫情防控急需項目環評審批開辟“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做到“網上辦”和“不見面”審批。
通知要求,屬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類建設項目,可采取“告知承諾制”審批、開辟審批“綠色通道”、特事特辦等方式及時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在能夠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對符合《四川省搶險救災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經地方疫情防控指揮部(或主管單位)認定屬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搶險救災工程建設項目,因特殊情況開工前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可在開工后補辦。
在審批方式上,通知明確,對需要開展技術評審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鼓勵采取專家函審、網絡視頻會審等不見面方式進行。對需要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進行溝通的,鼓勵采取電話、電子郵件、快遞等方式進行,盡可能減少當面溝通。
近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時期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日前印發,要求對疫情防控急需項目環評審批開辟“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做到“網上辦”和“不見面”審批。
通知要求,屬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類建設項目,可采取“告知承諾制”審批、開辟審批“綠色通道”、特事特辦等方式及時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在能夠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對符合《四川省搶險救災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經地方疫情防控指揮部(或主管單位)認定屬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搶險救災工程建設項目,因特殊情況開工前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可在開工后補辦。
在審批方式上,通知明確,對需要開展技術評審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鼓勵采取專家函審、網絡視頻會審等不見面方式進行。對需要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進行溝通的,鼓勵采取電話、電子郵件、快遞等方式進行,盡可能減少當面溝通。